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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某報社論認為:我政府雖爭取「百國免簽」及以「中華台北」模式參與世衛,然而超過100個國家及世衛,非但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,反而承認「台灣屬於中國」。該文所持論述及所引資料均極有偏頗不實之處,外交部特予說明如下。 首先,馬政府的外交成就,「民進黨政府雖然做不到,其原因在於堅持國家主權」,這實在是很滑稽的說法。請問該報,民進黨執政8年,邦交國「進三、去九」、「負六」(且多是大國),還「堅持國家主權」,那是不是斷交越多越「堅持國家主權」?民進黨執政8年,免簽國反少一國,即乾脆統統不要免簽,反而更「堅持國家主權」。馬政府3年增加61個免簽國(地區),將外國從根本不承認我護照的「另紙簽證」,到予上面寫明「中華民國台灣」的護照免簽,那一個才是不但「堅持」且「增進」台灣主權?該社論的邏輯如此顛倒,則該報是否要將台灣2,300萬人民都推向「斷交、鎖國、一個出國簽證都要辦一、兩個月」的封閉深淵,才叫「堅持台灣主權」?

該報社論另一重大的事實錯誤則是,「那超過100個國家及世界衛生組織非但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,反而承認台灣屬於中國」,此一說法如屬實,則民進黨時代上述國家及世衛組織也是這樣承認的,卻未看到8年內該黨執政做了什麼?除前述的「進三、去九」,及世界衛生組織內天天被稱為「中國台灣」外,還在這名字下參加了18次技術會議,每次出席名單還要交給北京審核兩個禮拜,這種「成就」就是「堅持國家主權」?!

又加拿大關閉在台簽證單位,我國民申請居留簽證須赴屬於中國大陸的香港地區辦理,竟也遭人士作文章。事實上我政府成功爭取加國免簽待遇後,加國在台領務量已大幅減少,加國為精減人力,對於我國民眾倘欲申請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等,可以「郵寄」方式逕寄加拿大駐香港總領館;另加國駐台辦事處仍設有領務處,處理我青年赴加度假打工簽證及文件證明業務。

以加拿大在歐洲國家的駐館為例,加拿大並未在每一個申根公約成員國家派駐領事館,因此當加拿大給予上述國家免簽待遇時,希臘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比利時、丹麥、荷蘭、瑞士、冰島等13個國家國民如欲申請長期居留簽證,亦需前往加拿大在其他歐洲國家的使領館辦理。難道上述國家會因為領務申請地點而自動成為他國的一部分嗎?

外交部呼籲國人體察上述各節,瞭解當年的「僵局」與「殘局」已漸入「活局」,勿再詆毀污衊。

目前予我免簽的114個國家或地區中,我非邦交國佔絕大多數,大部分國家與中共建交時,在雙方公報中對台灣議題使用了不同的詞句,包括「認知」、「注意到」、「理解及尊重」等等,但真正「承認」中共對台主權的共43國,而其中16國已予我免簽,也就是以免簽改善公報中的台灣地位,相對於前執政黨8年眼睜睜看這些公報而一籌莫展、一事無成,反可謂坐令國際上「承認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」。

自1971年我國退出聯合國後,聯合國體系以「中國台灣」(Taiwan, China)或「中國台灣省」(Taiwan Province of China)稱我現象即普遍存在。

馬總統上任後推動兼顧主權、尊嚴與務實原則的活路外交,我國與世衛自此建立兩項法律關係。第一項為2009年規範我與世衛落實「國際衛生條例」(IHR)權利義務的換函,第二項為世界衛生組織(WHO)幹事長自2009年起連續3年邀我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(WHA)、我與會列入大會正式文件(與會者名單、大會紀錄等)之實踐與相關文件。政府對於其他WHO表裡不一且對我不當定位之內部文件,不僅一概不予承認,也已嚴正要求世衛修正,但先已做到一年8天在WHA中用「中華台北」,及IHR中天天使用「台北衛生當局」,且可直接通聯,相較前政府執政時的統統都是「中國台灣」,出席技術會議的專家名單須讓北京審核兩個禮拜,IHR的運作業也要透過北京,誰在堅持「國家主權」,不問可知。(E)

原文:http://www.mofa.gov.tw/webapp/content.asp?cuItem=52786&mp=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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